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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基地
活动致辞
黄毅部长在2014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大会上的致辞
编辑: 菩萨在线  来源:   发布: 2014-11-16


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毅在2014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上讲话

  尊敬的蒋坚永副局长,各位法师、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经过精心筹备,今天,2014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大会在美丽的春城昆明隆重开幕了,这是佛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谨代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大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专程莅临大会指导的国家宗教事务局蒋坚永副局长表示热烈地欢迎!向出席大会的各位法师和同志们、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云南是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省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5大宗教齐全,有信教群众400余万人。佛教有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三个教派,其中,南传佛教为云南独有。全省有宗教教职人员1万4千多人,其中有佛教教职人员6千7百多人。办有云南佛学院、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云南基督教神学院3所宗教院校及迪庆藏传佛教分院、德宏南传佛教分院和西双版纳南传佛教分院。

  长期以来,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了省级领导挂钩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宗教寺观教堂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宗教团体、院校宗教人士和符合条件僧尼社会保障体系,举办宗教界体育运动会暨文艺汇演,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培养工作,将宗教院校办学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宗教团体挖掘整理教义,广泛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尊重和保障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宗教关系和谐。

  各位法师、同志们、朋友们,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和解读,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中有益于健康文明、社会和谐的内容,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需要,也是加强宗教理论政策研究的需要。此次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大会安排到云南来开,必将对进一步做好云南宗教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完善云南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方面有关法规,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净化宗教环境,深入开展以“端正教风”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纯洁教职人员队伍;落实措施,加强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方法,推行寺院教职人员异地交流;强化对寺院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我们将积极支持五大宗教广泛开展讲经、解经等活动,我们将充分发挥云南宗教文化多元多样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支持宗教界人士开展正常的交流学习活动。

  希望全省各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广大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律意识。要以这次讲经交流为契机,加强宗教学识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正确处理“国法与教法”、“社会与寺院”的关系,树立宗教界良好社会形象,增强爱国爱教意识。把法治思维与阐释宗教教义紧密结合起来,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预祝讲经交流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祝大家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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